202509-11
09-11
娄星区:关于做好2025年社会救助年审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34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35号)、《湖南省最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湘民发〔2021〕39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25〕3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社会救助年审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娄星民发〔2025〕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街道2025年社会救助年审和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状况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