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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赛程规则更新出炉

陕西网讯(记者 南楠)6月6日,省民政厅印发《陕西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通过技能大赛激励和引导养老护理员岗位练兵、岗位成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陕西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在2020年发布的《陕西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暂行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借鉴、修改和完善,结合当前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现状,细化明确了冠名赞助和公益赞助事项,对大赛进行了重新分组,建立了大赛专家委员会,参照国家标准加大了对获奖人员的奖励力度。

根据《陕西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每年举办一次。比赛期间可同步开展“陕西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省内从事养老照护工作满2年且已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线养老护理员可报名参加比赛。比赛将成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负责大赛裁判员选拔培训、赛题命题、赛场设置、选手和保障人员培训、大赛技术保障等工作。

省级大赛采取由各市(区)轮流申报承办的方式组织进行,接受社会冠名赞助和公益赞助。省、市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作为省级大赛的宣传冠名单位,投入资金资助省级大赛宣传工作。公益赞助单位将获主办方授牌,赞助资金或物资全部用于奖励获奖护理员和所在机构,补充大赛活动不足费用。

大赛成绩分团体奖和个人奖。个人赛分设职业组和技能组,职业组参赛选手为“陕西省技术能手”获得者,直接向省级报名参赛,不占用市(区)参赛名额;技能组参赛选手为各市(区)选拔的参赛人员。个人成绩由理论考试、技能操作两项组成,其中理论考试占30%、技能操作占70%,两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团体成绩由各代表队参加技能组选手平均个人成绩确定。

获得省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由省民政厅分别给予1万元、5千元、3千元奖励;获得国家或部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增发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参加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据了解,我省已连续举办四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为全省培育锻炼了一大批业务技能精、职业素质好的专业人才,促进了全省养老护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2021年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中,我省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选派的4名参赛选手全部获奖,其中3名选手荣获二等奖,为陕西争得了荣誉。

近期,省民政厅获2021年陕西省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表彰,养老服务处拜关胜被评为优秀组织工作者,李露露等5名养老护理员获“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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