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养老机构行政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提高行政档案的管理效率,为养老机构的运营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行政档案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行政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机构内部文件材料:包括各类通知、决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等;
财务档案:如财务报表、支出凭证、合同等;
人事档案:如员工简历、考核表、奖惩记录等;
业务档案:如老人健康档案、护理记录、服务协议等;
其他档案:如固定资产档案、工程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流程
档案收集:各部门负责收集各自产生的行政档案,并按要求进行分类、编目和整理。
档案整理:整理后的档案应清晰明了,便于查阅。
归档保存:整理完毕的档案需按时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检查与更新: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内容,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四、借阅权限及流程
借阅申请: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借阅行政档案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审核与批准:借阅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员工方可借阅档案。
借阅期限:员工借阅档案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归还与销毁:员工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档案,使用完毕后需按时归还,并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对于无需保留的档案,应按规定进行销毁。
五、保密及保护要求
保密级别:根据行政档案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其分为不同保密级别,如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等。
保护措施:对于不同保密级别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
应急处理:如发生档案泄露或丢失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减轻损失。
六、监督及检查
监督部门:养老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
检查频率: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行政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方式:检查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包括全面检查、专项检查等。
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应明确具体,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等方面。
整改与反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部门。
本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提高养老机构行政档案管理水平,确保行政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方便查阅和使用。希望全体员工都能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养老机构的行政档案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