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27日湘潭讯(记者 刘放明)10月27日上午,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若干规定》施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的有关情况。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近年来,湘潭市养老服务业呈现出加速发展、健康良好的态势,养老服务工作有很多创新做法,也取得了一些成效。请问《规定》中是如何具体体现这些成果的?
湘潭市民政局局长章光明:湘潭市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坚持政策引领、多方协同、服务下沉,《规定》从多个维度体现了我们的创新实践和成效。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与部门协同。明确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民政、卫健、医保、人社、资规等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整合政府基本优待保障服务、社会专业化服务与基层公益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延伸服务至社区和家庭,支持物业、家政等企业参与,形成“家庭+社区+机构”融合发展的服务网络。
三是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健全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是加强智慧养老建设。推动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医保、社保、户籍等信息资源,鼓励服务机构建设智慧系统,实现呼叫应答、健康监测等服务。
五是完善正向激励政策。通过落实建设运营补贴、护理员入职与岗位补贴等政策,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执行水电气热价格优惠,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陪护假制度,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持续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这些举措系统回应了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是湘潭市养老服务创新实践的制度化成果,将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湘潭作为当前湖南省唯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规定》对此经验做法也进行了“固化”,长护险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请问当前我们长护险的实施情况和成效如何?
湘潭市医保局副局长方新文:湘潭市是全国第二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也是湖南省唯一的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2021年开始试行,经过4年的试点探索和不断优化,目前各项制度运行平稳,重度失能人员和其家庭经济负担和照护压力明显减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在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以实施方案为主,实施细则、失能评估、定点护理机构、护理服务、基金管理等5项管理办法为配套的政策体系,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护险湘潭经验。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观察》《东方时空》栏目和《湖南改革》专题推介。
在待遇保障方面,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截至2025年9月,湘潭市长护险参保48万人,通过失能评估5196人,享受长护险待遇4667人,护理费用支出8787万元,有效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局。同时,湘潭市护理服务质量和护理机构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经多轮回访,长护险护理服务满意度高达100%。
在助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长护险利用政策筑巢引凤,新增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64家,吸引11家全国知名的养老服务和健康管理企业主动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护理队伍的稳定性和组成结构不断优化。
记者: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堵点”“痛点”。请问《规定》在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何具体规定?
湘潭市人社局副局长马立雄:人才确实是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若干规定》对人社部门在养老领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聚焦人才培养、激励与保障,打出“组合拳”,着力破解人才瓶颈。
首先,在专业化培养与技能提升方面,《规定》第十六条明确人社部门负责统筹技能培训,并组织开展针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鼓励本市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并通过助学、奖学等方式引导学生选择该专业。
其次,在创业激励与就业支持方面,《规定》提出:一是对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的,按照规定给予自主创业补贴,提升职业吸引力;二是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以此充实基层服务队伍,负责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事务,夯实基层服务力量。
最后,在长效化保障与职业发展方面,《规定》强调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特别明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协同各方,全力推动这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湘潭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同时,我们还将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综合应用,让老年朋友享受更加集成、便捷的服务。@湖南养老课代表